用户须知
1、凡新装、改装、增容,水表迁移及过户和报停的用户应持正式书面申请及相关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有关手续,缴交相关费用。
2、自来水采用水表计量,水表装于户外,并加装水表箱。用户应保管完好,如人为损坏、遗失或自然损坏,应及时报公司派员处理,其维修及一切费用由用户负责。
3、任何人不得无表取水。水表仅限公司有权进行装、拆、移、换、修、检,拆封铅封,用户不得违反。如有违反者作违章用水处理。
4、用户对水表计量发生疑问时,可向公司预缴税表校验费,并要求到有关计量部门进行校验。
5、用户因故6个月以上不需要用水,应到公司办理报停手续,并缴付相关费用。报停期限中止或用户提前用水,也应到公司办理复装手续。
6、公司每月于规定时间派抄表员,用户应每月10日前缴清水费,采用水费代扣的用户也须在每月10日前在公司指定水费代扣的银行存款,逾期将按应交水费额每天加收5%的违约金。
7、产权划分及管道设备投资:供水方设计安装的水表加密阀处。
8、所有消防栓消防部门及公司工作人员执行任务使用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启用。
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